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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反对“四风”七项承诺

2013-07-25 来源: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机关党委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全体成员,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特作如下承诺:
  一、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坚决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决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严格履行职责,按照程序办事。班子成员都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心支持党外干部,相互尊重,合作共事。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助手作用,切实加强与非公有制企业和人士的广泛联系,努力把工商联建成非公有制企业之家。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联系县级工商联1至2个。
  四、严格依法依规,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决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力戒短期行为。在制定重大工作决策时,坚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绝不封官许愿,绝不拉票跑官;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推荐与考察工作。
  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规定;坚持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违反规定进行检查、评比、表彰活动。
  七、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准则。严格规范从政行为,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假公济私,化公为己;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弄虚作假,损害企业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以上承诺,请全省工商联系统和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监督,如有违背,请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
                
                    
                    
                    
                    
                    
                    
                    中共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2013年7月23日